导 师: 熊剑
学科专业: L02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我国证券市场上“一股独大”是上市公司较为普遍的现象,受到了广泛批评。通过稀释大股东股权使公司股权均衡化,最终改变“一股独大”,实现股权制衡的治理结构也就成为我国上市公司的一种选择。那么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制衡情况如何?股权制衡是否真正就有利于上市公司成长呢?本文试图从实证的角度来回答这些题。本文在对股权制衡进行界定和衡量的基础上,将上市公司分为“一股独大公司”、“股权制衡公司”、“一般公司”三大类;同时又将上市公司划分为成长性较好(SGR>0)和成长性较差(SGR<0)两个区域。文中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1-2005年的数据为样本,采用交叉实证方法,考察了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制衡状况,并着重研究了股权制衡与公司成长性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只有在SGR<0时,股权制衡对上市公司成长性才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有股股东时对上市公司成长性有双向的影响:SGR>0时,为负向影响;SGR<0时,为正向影响。进一步通过对可持续增长率(SGR)的均值(T检验)比较检验,可以发现“一股独大公司”与“股权制衡公司”之间,“绝对一股独大公司”与“相对一股独大公司”之间的SGR均分别存在显著差异。研究表明,我国A股上市公司存在股权制衡状况,并且“股权制衡公司”和“强制衡公司”都在逐年增加;当SGR<0时,由于股权制衡度高的“股权制衡公司”存在较严重的代理成本与监督成本以及激励效应问题,适度的“一股独大”反而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成长。部分国有股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超经济影响力则使得SGR<0时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有股股东时对上市公司成长性有正向的影响。
分 类 号: [F276.6;F8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