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孙永芬
学科专业: C0203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引导者和动力源,政府能力的高低决定着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提升政府能力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本文以和谐社会为视角,对政府能力进行从理论到现实的研究探讨。社会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面对和谐社会的崭新诉求,政府能力将面临空前的挑战。文章首先总结国内外关于政府能力概念内涵的界定,从政府职能的角度确定本文政府能力的内涵并进行了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从而使整篇文章具有一个明确而清晰的立足点。其次,以和谐社会为切入点,以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为根据,提出和谐社会这一新的行政环境对于政府能力的基本诉求。再次,立足本国现状,以事实为依据,既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能力在某些方面取得的成就,也洞察了目前仍然存在的严重问题,并切实地进行了理论阐述和现实剖析。最后,在理论的支撑和现实条件的支持下,从制度层面,技术层面和文化层面探讨提升我国政府能力的路径选择。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能力建设更是任重而道远。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政府能力的提升依赖于制度的贯彻落实,更依靠于道德文化的自觉制约。各级政府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政策落实到行动上,以高效的政府能力为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分 类 号: [D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