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胡玉明
学科专业: L02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目前,关于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确认的问题,会计学术界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费用观,二是利润分配观。本文着重解决分配观为何优于费用观、现行美国会计准则为何会选择费用观,以及在我国股票期权使用越趋普遍的情况下,如何规范好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等问题。 本文首先概述了美国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准则。接着,从企业理论的角度分析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认为它的实质是让经理人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享;从会计理论的角度分析了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属性,指出费用观并不符合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了现行会计模式的理论基础,指出会计准则坚持费用观的原因在于现行的会计模式基于业主权益理论。综合上述三方面,本文认为分配观更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准则制定原则,因此也要优于费用观。最后,根据我国经理人股票期权使用情况,认为我国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准则有待完善,建议采取一种循序渐进式的会计处理方式:披露→披露与确认(利润分配)可供选择(鼓励确认)→确认(利润分配)。
分 类 号: [F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