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徐瑄
学科专业: C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知识产权法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但为了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以及协调和平衡知识产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双方利益关系,带有国家强制协调色彩的知识产权“非自愿许可”制度应运而生。这一制度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都具有非同寻常的作用。因此,研究“非自愿许可”制度的意义也可见一斑。 本文应用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的方法,以基本法律理论为依据,结合国内外最新的、典型的案例,并参考国外的成功的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非自愿许可”制度作一深度剖析。 在本文中笔者详细论述了“非自愿许可”制度的几种详细情形,具体为法定许可制度、强制许可制度以及合理使用制度。需特别说明的是:笔者将合理使用制度归结为一种特殊的“非自愿许可”制度,并结合相关法理加以论证,这明显有别于将“合理使用”制度排斥在“非自愿许可”制度之外的比较传统的见解和做法。另外,在本文中,笔者对“默示许可”的法律属性以及在现代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所遇到的困境和对策也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些都不失为创新之处。 笔者创作本文的目的就是为了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的“非自愿许可”制度,以其对我国相关立法和实践提供一些法律理论上的参考。
分 类 号: [D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