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世元
学科专业: C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 要: BOT是今年来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的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方式。其基本含义是东道国政府与私人投资者签订特许协议。将某一大型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经营和维护等特许经营权授予私人投资者,投资者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通过经营所得偿还项目的债务和收回投资,特许期满后无偿的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东道国政府。BOT方式能有效吸引外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开始探索采用BOT投资方式建设基础设施。我国利用BOT投资方式的探索先后进行了多个项目的试点,并取得了较大成功。BOT投资方式正成为我国引进外资建设基础设施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尽管经过多个BOT项目的试点,我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出台了一些有关BOT方面的管理条例,但是目前我国对BOT投资方式的认识仍然处于比较浮浅的程度。同时BOT投资方式运用所需要的软环境方面,尤其是法律环境方面还存在着不足。而且目前我国尚无一套专门调整BOT投资方式的法律文件,而散见于各种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仅不健全,甚至相互抵触,这给我国的法律时间带来了极大困难。因此必须尽快完善有利于BOT投资方式运作的软环境,创造条件,积极吸引外商以BOT方式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 在写作思路上,本文运用法律分析的方法,在法学领域内对BOT外商投资项目的特许协议进行研究探讨。具体方法是把BOT特许协议置于法学体系中,用国际投资法的观点,分析其法律性质、法律特征和主要内容,从而揭示其内在的规律和问题。与此同时,针对BOT特许协议应具备的法律条件,借鉴我国和外国的实践、理论经验,对我国进行BOT特许协议专项立法提出了建议。全文主要内容分为五章: 第一章,BOT特许协议概述。本章介绍了BOT投资方式和BOT特许协议的基本情况,通过分析BOT投资方式的概念、法律特征,并重点阐述了BOT特许协议的法律特征和法律性质。 第二章,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问题在理论上争议较多,正确认识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是解决特许协议系列问题的前提。本文从两个角度对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加以分析,对后文进一步分析特许协议法律
分 类 号: [D996.4;D9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