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杨秀清
学科专业: C01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是证人制度的核心问题。在民事证据法领域,这一制度的确立对民事纠纷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实现实体正义,维护程序正义,推动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都有重大的价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涵盖了两个主要问题,即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和如实陈述的问题。解决好这两个问题,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功能才能得到发挥。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目前证人不愿出庭作证以及作伪证的现象十分严重,由此造成了一系列的不利后果。本文正是以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为研究对象,以完善我国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促进我国民事证据立法的发展为目的,运用比较学的方法,对两大法系证人出庭的各项制度予以比较与评价,继而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在证人出庭作证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完善我国证人出庭制度的基本构想。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基础理论。该章首先分析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基础性问题——出庭证人的概念和成为证人的基本条件,然后介绍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概念、内容和价值。第二章,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比较法考察。通过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对比,对证人出庭作证所涉及的制度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比较和评价。具体内容包括:出庭证人的范围;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中相关权利保障——经济补偿请求权、安全保障请求权;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中相关程序——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程序、保证证人如实陈述的相关程序;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例外——证人拒证权制度。第三章,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该章首先列举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分析了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最后从社会原因、立法原因、司法原因几方面对现存问题进行了成因分析。第四章,完善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基本构想。本章对应第二章中的内容,根据不同制度和程序在构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中
分 类 号: [D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