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唐磊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
摘 要: 我国刑事再审作为一项特殊程序,诉讼目的、对象、关系、程序发生了变化。如何从转变诉讼观念、完善程序制度入手,从结构功能的角度来进行考量分析,建立完善一个公正、中立、终局的刑事再审程序,既是再审制度改革的回应,也是维护整个刑事诉讼制度的稳定的需要。本文首先从阐述刑事再审基本制度和原则入手,分析了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历史重任面前,我国刑事再审制度中存在控审不分、庭审功能弱化、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等主要问题和缺陷,着重分析在“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思想的指导下,刑事再审诉讼价值理念、诉讼主体法律地位及相互关系、刑事再审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主要原因。同时,提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再审制度,要有比较地吸收国外刑事再审中在再审启动主体、诉讼结构形态、程序启动、启动理由、管辖范围、再审改判、诉讼收费等方面比较成熟的立法经验。在完善刑事再审程序制度部分,笔者提出必须转变诉讼价值理念,确立惩罚与保障、纠错与救济并重的指导思想,从完善再审诉讼结构形态入手,确定符合刑事审判特点的再审之诉,合理设计刑事再审程序。当然,再审程序的设计不是孤立的,还必须考虑到相关配套制度统一进行设计,使刑事再审制度发挥出应有的功能与作用。
分 类 号: [D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