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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齐一性:休谟与康德的比较研究

导  师: 陈晓平

学科专业: A0103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本文认为自然齐一性是一条先验的范导性原理,具有验前的必然性。本文的工作是要进一步指出,休谟和康德正是由于对知识的来源的不同认识,以及是否将自然看作是一种依赖于主体的“出现”,以及研究进路的不同,因而得出的结论也不相同。 休谟认为任何知识归根到底都来源于经验,他根据知识是否具有确定性和必然性,将知识划分为两种。他对这两种知识进行研究后,对包含因果性的因果推理提出了怀疑。休谟认为,如果“自然齐一性”——或者说因果性的这个大前提是站不住脚的,那么以这个原理为前提的对因果推断的证明就将被推翻。休谟第一次对以往人们认为不证自明的自然齐一性的可靠性提出疑问。休谟通过证明,得出结论:自然齐一性既没有经验上的理由,也没有理证上的理由,至多只是一个假设。我们进行因果推断,不具有必然性,只具有或然性,我们进行因果推断是由于“习惯”而发生的。为什么我们恰好有这个“习惯”,休谟则归之于心理学上的信念的强烈程度。从而使得他对因果推理的本性及自然齐一性的分析最终完全导向了心理主义及主观主义。 康德并不同意休谟把因果性及自然齐一性只看作出自人们的习惯性联想和期待,似乎它只具有一种主观心理上的必然性。康德认为休谟的错误在于,知识虽从经验开始,但并不能认为一切知识都发生于经验。康德为了挽救包括因果性及自然齐一性在内的人类知识的普遍性、必然性,另辟新径,提出真正的科学知识基础在于——“验前综合判断”。康德分别到纯粹数学、纯粹自然科学中去考察验前综合判断事实上是如何成为可能的。为了证明因果性等诸范畴的验前合理性,康德又通过先验演绎的途径证明了纯粹数学及纯粹自然科学中“验前综合判断”的合理性。从而证明了作为因果推理前提的自然齐一性是一条先验原理,其对一切可能经验具有必然性。

关 键 词: 因果性 自然齐一性 必然性 习惯 验前综合判断

分 类 号: [B561]

领  域: [哲学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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