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黄学贤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
摘 要: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来源于地方行政执法实践中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确立的法律制度。本文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的角度来探讨本论题。首先关注的是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内涵、构成要素、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基本原则给予一个相对较为全面的分析。其次,阐述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立法动因、形成和发展概况,进而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对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成效、制度本身存在的设计缺陷、实践中的偏差等方面作一理性分析和评价。最后,探索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推行的方向、出路、深度、范围问题,除了从规范、高效和协调方面对制度本身作进一步改进外,更为重要的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所包含的行政权分解综合思想,将会给整个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提供极具借鉴意义的制度线索和思路。结合中国政治经济改革现实情况,明确提出了中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制度取向,即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进行“行政三分制加执行二分法”的改革探索。同时,我们应该借鉴西方的行政处罚制度,有必要对我国的行政处罚制度进行修正、改进,逐步引入“二元制”的行政处罚体制,以利于重新认识、构建我们所需要的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分 类 号: [D9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