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张捷
学科专业: B02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政府采购在西方国家有着相当长的历史,近年来在我国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作为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部分,政府采购除了担负着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这一责任外,还被赋予执行国家政策的使命,如宏观经济调控,保护国内企业,保护环境等等。政府采购规模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递增,一般已达到一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0%∽15%,人们通常认为各国对政府采购市场的保护会造成对国际贸易的极大扭曲。 在此背景下,旨在消除政府采购中贸易保护主义的《政府采购协议》应运而生。但该协议只是WTO的诸边协议,未强行要求各国必须参加,《政府采购协议》现有的成员国大多数都是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在加入WTO时没有选择加入该协议。 但入世吋没有加入不等于永远不加入。本文比较了《政府采购协议》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差异,提出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利弊。作者认为,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对我国有利的方面是:(1)可以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2)可以健全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3)可以提高财政效益;(4)可以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并为国内企业提供广阔的国际市场。 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对我国也有不利的方面,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外国产品会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2)我国将面临着大量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 总的来说,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对我国利大于弊,因此我国应该加入《政府采购协议》,但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状况,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勿需匆忙加入。 作者建议我国对《政府采购协议》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加强对《政府采购协议》和WTO法律规则的研究,完善国内立法; 第二,利用《政府采购协议》的规定,尽量缩小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对外开放的范围; 第三,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各行业的发展状况,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科学地确定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次序和程度; 第四,尽快提高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分 类 号: [F812.45]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