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凌文辁
学科专业: D0203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组织公民行为是关系绩效的一种形式。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不被组织正式奖励系统直接或明确识别,但在总体上有利于提高组织功能和效率。组织公民行为不是工作描述或角色所强迫要求的。和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合同的精确描述不同,它是出于个人选择,即使没有表现出来,也不会被惩罚。探讨中国文化背景下企业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的内容和结构维度,可以对企业管理中的绩效管理特别是关系绩效的评估提供依据。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因子分析等测量学和统计学原理和方法,编制了结构化的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问卷,对山东和广东地区企业员工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1)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结构维度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积极主动行为、表达意见、组织忠诚、自我发展、组织参与、帮助行为。(2)企业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受企业性质影响。(3)不同地区企业员工对组织公民行为的各项维度的重视程度不同。
分 类 号: [C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