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蔡彦敏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证人制度研究我国现行的有关证人制度的规定,规则贫乏,内容粗放,一些重要的制度缺失或不合理,有关的规范散置于诉讼法典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之中,由于缺少全局性的协调,导致条文自相矛盾,内容不合理,既有的规定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价值目标的实现。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证人不出庭作证,庭审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证人出庭作证问题不解决,我国正在进行的庭审方式改革是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 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现行证人制度运行状况的考察以及对世界上两大法系各主要国家关于证人制度的基本内涵的探讨,找出我国证人制度立法设计上的缺陷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各种问题的根源,并就此提出从立法上进行完善的可能性及建议。 本文认为,从立法上完善我国的证人制度,除对现有规定的矛盾与不合理之处如赋予单位证人资格、证人可以出具书面证言等进行修改外,还应对一些制度的构建作出努力。尤其是应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证人宣誓制度、交叉询问制度、传闻证据制度、证人特免权制度、证人保护制度等。
关 键 词: 证人制度 证人资格 宣誓制度 交叉询问 证人特免权
分 类 号: [D9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