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李颖怡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我国的商品房按揭是通过借鉴英美法和香港法的规定而发展起来的担保方式。但经过我国实践的改造,我国大陆的商品房按揭本质上已经突破了英美法按揭的涵义界限,成为具有特定内涵的中国习惯法认可的法律术语。随着商品房按揭实务的开展,尤其是期房按揭的兴起及其广泛运用,相关的法律问题接踵而来,而我国立法对此却缺乏明确的规定。这不仅导致操作欠缺规范性,而且其利用范围也受到极大的限制。所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以及产业融资需求的情况下,无论在抽象概念上,抑或在具体的制度方面,我国的商品房按揭制度都存在着相当广阔的发展空间,这就为完善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将着重研究:一、寻求防范按揭风险的机制,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二、结合我国相关立法的规定,完善我国的商品房按揭制度。 本文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并通过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和分析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具体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论述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基本理论,分析按揭的涵义和我国商品房按揭的法律特征,并探讨商品房按揭的法律性质。第二章对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考察,介绍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现状,并剖析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存在的问题。随后,在第三章中对香港按揭制度和日本让与担保制度进行分析,吸取和借鉴有益于完善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规定。最后,在第四章中就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完善提出管见,确立完善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指导思想,并提出完善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对策:完善清算制度;构建预告登记制度;建立信用登记系统,完善信用保险等。
关 键 词: 商品房按揭制度 预告登记 信用保险 信用评价 清算制度
分 类 号: [F299.233.1]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