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余延满
学科专业: C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
摘 要: 该文分三个部分分别对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制度、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以及民事责任能力制度加以了讨论.第一章,从权利能力与人格的关系入手,讨论了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特殊权利能力和自然人死亡之后是否有权利能力地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二章,讨论了行为能力的含义、设立宗旨、划分及其对于自然人的效力,并且对于中国现行的立法提出了修改的建议.第三章,讨论了自然人责任能力的概念、设立之宗旨、适用范围和判断标准,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