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江畅
学科专业: A0105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湖北大学
摘 要: 该文首先对一些关于人权普遍性的理解及其依据的观点进行了分析,提出人权的普遍性在于人权判断标准的普遍性,它是以人本性中类的情感为依据、以道德心为道德基础、凭借理性而确立的.对人权普遍性的这种理解,有利于为人权内容的扩展留下充分的空间,就能避免理论和实践中无穷的争论,人们对人权就易于达成共识.该文还剖析了相对性的含义及其合理性,分析了人权普遍性和相对性的关系及在人权实践中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应把握的合理限度.全文共分五个部分.引言部分阐述了该文的选题依据和研究视野.第一部分分析了关于人权普遍性含义的一些观点的缺陷,提出人权判断标准普遍性及其特征和意义.第二部分论述了人权判断标准的普遍性确立的依据和基础.第三部分分析了人权相对性的含义、表现与合理性.第四部分讨论了人权普遍性和相对性的关系、合理限度及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应注意的问题.通过以上的分析,作者意在廓清人权普遍性和相对性所处的不同层面,以寻求人权实践中应持的正确态度.
关 键 词: 人权 判断标准 人权保障 人权相对性 人权普遍性
分 类 号: [B82-051 D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