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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资本化:理论、实践及政策选择

导  师: 李大胜

学科专业: L0301

授予学位: 博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农业大学

摘  要: 随着农村改革的纵深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资源尤其是资本的稀缺性越来越成为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在经历了多种形式的深化改革后,产权明晰化的使命仍然未最终完成;曾经推动农村生产力取得巨大进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制度绩效的提高仍处于不断的探索过程中.这一切都要求组织农村生产力的方式有一个新的突破,以适应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资本化作为盘活农村资产、提高农村土地资产运用效益并有效组织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创新方式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农村土地资本化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使农村中大量的未能完全进入市场的潜在土地资产被激活并转化为现实的通用资本,从而实现土地资产的价值增殖和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 农村土地资本化问题研究从理论价值层面来看,拓展了资本的研究领域,探讨了土地获得更大收益的可能途径和探索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与运营的有效实现方式;从应用价值层面来看,可以为理论界深化关于资本、产权和制度及其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提供分析视角,为有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提供理论依据,为政府机构颁布有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农村基层实际工作者开展农村工作、带领农户发展经济和建设新农村提供指导意见,通过案例研究为我国其它地区推行农村土地资本化提供示范经验. 本研究在内容上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篇,本部分内容主要是借助资本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微观经济学中的一般均衡理论和农业区位论等对农村土地资本化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形成本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及基本研究线索;第二部分为实践篇,在阐述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本化预期效应的基础上,考察了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产权流转、农地直接入市和其它农村土地资本化形式,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资本化的主要制约因素,并以位处经济较发达区域的广东为例论述了农村土地资本化的主要成效及其典型意义,通过借鉴国外土地资本化的经验教训获得有益的启示;第三部分为政策篇,提出我国农村土地资本化的基本原则、目标、实现步骤和政策建议,即通过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将现有的农村土地资产纳入市场化的价值表述体系,以及采取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潜在的农村土地资产实现向现实资本的价值转换并带来更大的资本收益. 本研究在研究方法上综合采用了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和理论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实证分析的调查方法选取方面,采用了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比较分析法的运用,注重国内不同典型区域之间和中外同一现象的比较分析;在历史分析法的运用方面,重视采用以时间为序列的纵向对比历史分析法;理论分析法的主要特点是把相关理论的原理运用与典型现象的理论分析相结合. 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1)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把农村土地资产纳入规范的产权和价值表述体系,充分活化土地这一生产经营要素,使土地资本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增加农村资本的有效供给,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经济的能力.(2)农村土地资本化的核心问题是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问题的关键是农村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市场确认.农村土地包括集体所有而由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其它农用地、农民居住用地(宅基地)、符合规划要求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这些土地的资本化实际上就是其使用权的资本化过程.位处农村区域的土地中,国有土地的价值已被规范的产权制度和资产评估机构所确认,而集体所有由农民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和农民居住的宅基地使用权价值一直以来没有规范和权威的机构给予评估和确认,为此应尽快建立相应的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以促使农村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市场确认.(3)农民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固化是其物权性质的必要条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属性的排他权和自我处置权是土地使用权价值认可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土地资本化的一个重要实现条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要与承包经营权的长期固化结合起来.离开长期固化,承包经营权物权性质的排他权和自我处置权则缺乏存在的依据。(4)应当在沿海地区和内地大中城市郊区经济较发达的区域试点允许农民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抵押权,以此体现土地的真正市场价值、促进土地要素的流动和农村土地资本化的实现.已通过的<物权法>最终没有赋予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站在全国的角度来看基于土地保障和稳定功能的考虑,这种规定或许有合理的成份,但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来说,农村土地要素的流动和充分利用受到限制,土地流转、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业化和城镇化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应在已有<物权法>的基础上,通过出台配套措施使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农村土地具备抵押权,以促使土地资产的价值实现.(5)农村土地资本化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加快发展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农村土地资本化既是使分布在广大农村中潜在和现实资产获得更大效能运用的一种方式,更是一种新型的制度设计与安排.这种新的制度能使农村土地资产进入良性循环的价值增值轨道,使资产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同时,农村土地资本化作为农村资产产权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农村土地资本化的过程能促进农村资产产权的明晰化,有助于农村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加快发展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关 键 词: 农村土地 资本化 价值增值 土地产权 制度创新

分 类 号: [F321.1]

领  域: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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