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黄理稳
学科专业: L04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改革的深化,尤其是经济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不均衡日益加剧,各阶层的利益诉求趋向多样化,各种矛盾纠纷随之层出不穷,出现了部分群众集体维权的社会现象。此类事件在行为上表现为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阻塞交通、破坏公共财物、暴力抗法和群体械斗等极端的群体行为,直接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对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影响,并且呈现出数量逐年扩大、参与人数不断增加、破坏性越来越大的趋势。政府部门将此类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纳入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体系中,并作了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方面的规定。然而,在群体性事件处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多发的地方政府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往往陷于被动,应对方法单一,措施僵化,造成事态的失控和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事实证明,群体性事件作为特定时期出现的,具有区域特性的社会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地方性,在研究上必须立足于该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当地的实际案例为基础,研究分析其特定的原因和特征,才能提出有效和正确的预防和处置措施。本文研究的是梅州市群体性事件,通过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引用统计数据、案例和调研材料,依据专家学者的相关观点和理论成果,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研究此类事件在梅州市这一特定区域内的类型、特征以及诱因、社会影响,分析研究政府部门在此类事件的应对上存在的问题和困境,提出梅州市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设想。
关 键 词: 梅州市 群体性事件应对 利益诉求 群众集体维权 围堵党政机关 静坐请愿 暴力抗法 公共管理
分 类 号: [D035.5 D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