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姜虹
学科专业: L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SOX法案的生效,标志着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从过去的自愿披露阶段进入到了强制披露阶段。2006年我国沪深两市证券交易所分别制定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随后,我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然而,由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根基普遍薄弱和政策的不成熟等原因,使得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披露状况并不如人意。2012年8月,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强制要求我国上市公司从2012年开始全面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步骤。学术界普遍以2012年为界,将2012年以前划作内部控制自愿信息披露阶段,2012年开始进入强制披露阶段。国内目前关于内控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自愿披露时期,尚无文献通过跨期对比研究我国内控信息披露进入强制阶段前后内控信息披露的资本成本效应问题,这为本文的研究留下了一定的空间。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以及审计师声誉在两者之间的作用。在提出问题之后,遵循“研究基础——机理分析——实证检验——研究结论”四个章节逐步展开研究。通过对三者关系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①在内控报告自愿披露阶段,内控审计报告作为二次信号的功能有效,公司首次披露内控审计报告能够向外部传递有价值的增量信号,能显著降低公司的权益资本成本。②在内控报告强制披露阶段,内控审计报告作为二次信号的功能失灵,公司首次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不再使其权益资本成本显著相对较低。③在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环境下,审计师声誉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内控审计报告的二次信号作用,通过调节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和风险的估计从而影响公司权益资本成本。
关 键 词: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师声誉 权益资本成本 作用机理
分 类 号: [F23 H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