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余世喜
学科专业: L04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单位制”解体后,国家通过单位把权力触角延伸到每个人的逻辑已经行不通了,随后由街道承接了单位溢出的大部分功能,而街道与居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街道控制了居委会实现代表居民自治功能的主要资源,促使居委会不得不为街道做事,所以居委会实际上成为了贯彻国家权力意志的工具,在工作中时刻揣摩权力拥有者的意图,以便采取得当的方法完成任务;居委会的合法性根基是代表社区居民管理社区事务,实行社区自治,居委会要满足居民的权利利益诉求,并动员居民参与居委会工作,没有社区居民的参与,居委会很难完成工作任务,也就没法从街道手中获得资源...
分 类 号: [S79 F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