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吕国民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刑事和解,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由司法机关或者社会参与者充当调停人,犯罪人与被害人及双方亲属、朋友、同事等共同参加的,通过直接交流、会商等解决纠纷、冲突的诉讼活动。我国在多年来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基础上,2012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五编特别程序中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进行了相关规定。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刑事和...
分 类 号: [DF7 D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