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邓建中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南昌大学
摘 要: 契约必守是合同法的基石。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往往会出现一些非当事人意愿的事由(也包括对方当事人违约),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果片面地固守合同的约束力,无异于强求当事人履行与其订约目的相违背的合同,这对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都是有违公平的。合同解除权作为合同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赋予了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摆脱合同约束的权利。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规定过于原则,在立法技术上不够精细。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等,现行法律并未作出很明确的界定。以致在司法实务中,各地各级...
分 类 号: [D9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