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长水
学科专业: C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郑州大学
摘 要: 和解一词已经成为我国司法领域的关键词之一,其适用范围不应再仅限于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法学理论界早已开始对和解制度在刑事公诉案件的适用进行了研究,近年来伴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实施及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不断深入,一些司法机关尝试运用刑事和解解决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因无法律依据难免造成混乱,招致非议。2012年3月新修《刑事诉讼法》审时度势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列出,使试行多年的刑事和解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然而新出炉的刑事和解制...
分 类 号: [D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