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牛建平
学科专业: C0107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重庆大学
摘 要:
互联网的发展和科技信息技术水平的提高,足不出户的交易模式越来越普遍。网络交易模式的迅猛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消费者在享受便捷迅速交易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如产品质量问题、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消费者的资金账户安全问题等,这些问题引起了法律界许多学者和立法者的关注,传统的法律法规已难以对网络交易出现的问题形成有效的制约,这些都促使立法者应当尽快的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本文从我国网络交易的现状及现有的法律法规着手,通过分析网络交易的特殊性,界定不同情形下的消费者主体身份,阐述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和威胁的主要表现,通过考察经济和合作发展组织、欧盟、美国、德国等对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和法律规定,探讨我国的现有法律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建议,如规定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赋予消费者无因退货权等。此外,对由网络交易纠纷导致的诉讼所涉及的管辖权和电子证据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协议管辖和引入消费者保护管辖、明确电子证据的内涵和外延、建立电子证据的固定和保全制度及引入消费者自助救济方式等解决办法。可以发现在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条件下,完善我国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应当符合网络交易自身的特征,遵循网络交易的规律,这样才能引导网络交易稳定有序的健康发展。
本文由六章组成,第一章是绪论,第二至第五章是论文的主体部分,第六章是对论文的总结。主体部分主要论述了网络交易的涵义和特点,并通过与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进行对比从而对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主体进行界定,并分析了 C2C模式下和团购模式下、秒杀模式下及网络游戏中玩家的消费者主体界定。通过阐述网络交易对消费者知情权、个人信息权、消费者安全权及求偿权的挑战,针对这些问题在第五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消费者也应通过其他方式采取自助救济。
关 键 词: 网络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律保护机制 电子证据
分 类 号: [D92 D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