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程昆
学科专业: L03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农业大学
摘 要: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长期积累起来的问题越来越充分地暴露出来,出现了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矛盾,其中产权关系的扭曲和经营体制的不顺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对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是不可避免的。 20世纪80年代以前,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信用合作组织主要采取以合作制为主的产权制度模式,90年代后,西方学者对于信用合作社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就全球范围而言,农业投资普遍具有低收益和长期性等特征,以非农养农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得以存续的重要手段,合作化、商业化和政策金融在农村信用合作组织运行中具备统一的可能性,并对其治理模式的构建产生较大的影响。发展农村信用社,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设计各种农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具体可包括股份制、合作制甚至混合型治理模式,其核心在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以确保农村信用社成为自主经营的金融主体。 本文首先阐述了产权和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其次,分析了2003年农村信用改革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制度安排及缺陷;接着说明了2003年来以产权明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分析了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三种模式的制度经济特性;其三,以广西农信社为例,对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其四,深入剖析了目前我国农村信用还存在的社产权制度问题及其原因;最后,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建议。 本文研究得出如下主要结论:农村信用社新一轮的产权制度改革,使产权不明晰的情况有所好转,这项制度改进发掘了制度潜力,使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绩效在短期内得到了很大改观,显现了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的帕累托改进,表明农村信用社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制度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目前农村信用产权制度改革还不够深入,改革的任务更为繁重,深化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思路是因地制宜地实施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在此基础上按照金融功能观的原理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功能再造。
分 类 号: [F832.35 F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