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马建兴
学科专业: C0102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中国古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对司法官吏违法渎职犯罪的防范与惩治,并通过立法明确司法官的责任,以保证依法审判,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作为中国古代司法权力掌握者与实行者的司法官,其责任制度是整个古代吏治制度和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唐律将司法官责任明确、系统的规定在法律条文中,体系完备、立法科学,吏治制度独具特色,并对唐后各朝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以唐朝司法官责任制度及其实施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唐朝在如此完善的司法官责任制度之下,却依然无法杜绝中后期吏治腐败与司法黑暗的原因,并期能够对现代法官职业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与思考。
文章采取静态考察和动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六个部分,前四章是静态分析,后两章是动态分析。
第一章绪论部分阐释了司法官责任制度的语义、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采用社会学和历史学的方法,阐述了中国古代司法官责任制度的历史沿革和产生基础。
第三章、第四章对唐朝司法官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唐朝严格司法官责任的具体措施做详细的梳理和归纳。
第五章通过对唐朝司法官责任制度实施情况的历史考察,重点分析唐朝司法官责任制度的特点及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六章阐述了对唐朝司法官责任制度的反思与借鉴。
通过对唐朝司法官责任制度的全面考察,发现:首先,在传统法律的近代转型中,在艰难的蜕变以后,传统司法理念中消极的内容并没有完全消亡,司法官责任制度更是如此。在当代司法体制下,唐朝司法官责任制度实施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依然被以显性或隐性的方式传承,并且根深蒂固。其次,考察中国传统司法文化,既要注意选择性运用西方的一些适合于选题的分析框架和方法,又要注意考察对象本身的特殊性,即中国自身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对司法和法的成长及其表现形态的决定性影响。唐朝司法官责任制度固然有其历史的、社会的无法超越的局限性,但其完善的立法、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司法官道德自律等内容,为我们从历史的、发展的角度来认识司法责任问题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并对当前完善我国法官、检察官责任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
关 键 词: 唐朝 司法官 责任制度 监督机制 责任追究机制
分 类 号: [D929]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