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谭斌昭
学科专业: A0109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维特根斯坦的早期哲学始终贯穿的都是可能性原则,事态,事实,客体都是可能性概念。通过对世界进行分解得到一个个的事态,一个事态就是一种可能性,也就是客体以某种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可能性。维特根斯坦又通过事态来定义客体,认为客体的本质就是有着成为事态的一部分的可能性。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能够描述事实是因为命题和事实有着相同的逻辑形式,逻辑形式是命题和事实结构的可能性。亥姆霍兹认为我们通过知性对由感官和神经获得的符号进行整理后得到的符号系统和世界是同构的,因而作为符号系统的科学定律能够描述世界。
同构的思想是两位哲学家思想的主要相似之处。维特根斯坦虽然很少提及康德,但是从他的早期哲学里可以看到康德思想的痕迹,而亥姆霍兹本身就是新康德主义者,除了“同构”这一主要相似之处以外,维特根斯坦和亥姆霍兹二者的很多思想以康德为桥梁联系在一起。
本文在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简单地论述了二者主要的哲学思想。以两位哲学家的这些主要哲学思想为基础,笔者在第四章从“承认世界的客观存在”,“客体与物自体”,“对中介的关注”,“因果问题”,“二者与维也纳学派的关系”这五个方面对两位哲学家的哲学思想的相关性进行了探究,发现二者在这五方面有着紧密的关系。
分 类 号: [B505]
领 域: [哲学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