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罗玉中
学科专业: L0204
授予学位: 博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中科技大学
摘 要:
数字版权管理技术(DRM)作为“将影响世界十大新兴技术之一”,通过技术规范、商业模式和制度规范的集成应用,震荡着数字信息的传播、使用规则。如何应对DRM的技术和制度规范属性给现行公共政策带来的挑战,构建网络环境下合理的信息传播、使用规则,促进基于网络环境的技术创新,已成为当今各国数字版权政策面临的重要议题。
本文首先突破技术简约化的数字版权研究范式,深入探究DRM的技术属性及其所蕴含的制度规范意义,指出在现行禁止规避技术措施制度的庇护下,DRM超越版权制度的限制,通过自我设计的技术规范侵蚀消费者合理使用和信息隐私空间,限制着信息的传播和使用,威胁着信息产业技术的科学研究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商业化。
以此为基础,本文系统考察了当代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关的制度规定及其发展趋势。在评析、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制度规定基础上,总结其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和制度建构模式,以为我国提供必要的参考与借鉴。同时,运用SWOT分析方法详细阐述了我国DRM制度选择所面临的各种因素,确立相应的制度选择路径。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从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制度建构模式及主要管理制度内容等方面对我国DRM制度选择作出了相应的设计。这既是本文研究的难点,也是本文创新点的集中体现。
——在制度设计价值取向上,提出DRM制度不应沿袭现行版权制度所承载的价值理念,应摆脱以版权保护为中心的制度设计指导思想,确立消费者保护和促进技术创新优先的价值取向。惟此,方可将DRM制度契合到我国现行科技政策的价值目标体系之下,达到整合不同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功能,协力达成经济社会发展之目标。
——在制度建构模式上,提出采用制定单行DRM管理制度的模式。缺乏反映自身制度演进轨迹的的知识产权制度建构模式,已严重制约了我国自主规划知识产权制度的空间,限制了知识产权制度效能之发挥。故此,突破在版权制度架构内规划DRM制度,舍弃通过修订消费者保护等其他制度以应对DRM的挑战,转而尝试性引入尚未为他国实践所采纳的制定单行DRM管理制度的模式,既是构建自主性、回应型的数字版权制度的需要,也是我国灵活参与国际数字版权协调的重要策略。
——在主要管理制度设计上,建议通过行政管理的制度规范直接界定DRM的运用必须达到的消费者合理使用和信息隐私保护的公共政策目标。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建议允许技术开发者或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破解DRM的技术或服务,借此促进数字信息的扩散和使用并保障消费者的信息隐私;将版权间接侵权规则制度化,以阻断日渐严重的版权侵权制度的扩大适用对技术创新的威胁,为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可预期的宽松制度空间;确立不同于欧美的加密研究和反向工程研究的责任豁免制度,营造信息网络技术创新的良好科研制度环境。此外,为保障政策执行者能动态贯彻制度设计所确立的价值目标,本文尝试性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动态的数字版权权利冲突解决模型。
关 键 词: 数字版权管理 技术创新 网络环境 数字版权政策 制度选择 消费者保护
分 类 号: [D923.4 F09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