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隋广军
学科专业: B0205
授予学位: 博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契约理论的三个主要分支--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之间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特别是在对上市公司治理的解释方面.本文在整合契约理论三个主要分支基础上,解释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家族控制与公司治理问题.在上述理论框架下,本文以122家上市公司作为分析样本,发现:我国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中,既存在所有权层面的控制性家族与外部中小股东所形成第一重代理关系,也存在家族企业主与家族/非家族雇员在管理层面形成的第二重代理关系.相对于第一重代理关系降低企业价值,第二重代理关系的影响则不一定总是负面的.对第一重代理关系的进一步研究表明,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治理在股权集中度等五个方向上存在着代理冲突,引发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代理冲突的首要原因是现行的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权割裂.本文在上述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借鉴了韩国治理家族性商社的经验,提出:对上市公司家族控制所导致的对外部中小股东的掠夺问题的治理应'宜早不宜迟',越早治理,治理的成本越低.政府与相关的治理主体,应在一个三维的治理框架中权衡和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探索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最后,作者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分 类 号: [F2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