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张绍彦
学科专业: C0104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摘 要: 罚金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在中国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唐虞的"金作赎刑",而外国的罚金刑是从赔偿金制度和公共团体征收和平金的权利发展而来.但在漫长的时间里,罚金刑只是一种适用率很低的刑罚方法,直至十九世纪末以后各国(地区)才普遍重视罚金刑并扩大其适用范围,德国1991年被科处罚金刑的被判刑人占被判刑人总数的84﹪,<'1>而日本的罚金刑适用率约达96﹪.<'2>中国新《刑法》中罚金刑的适用范围也大大扩大了,条文从原来的20条增加到144条,占全部刑法分则条文的44﹪.罚金刑作为一种古老的刑种为何在当今世界能够焕发青春?这是罚金刑本身的特点与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相吻合的结果.这是作者准备就扩大适用罚金刑的根据进行一些理论探讨.第一部分论述了罚金刑扩大适用的一般根据.作者从罚金刑的三个方面阐述了罚金刑的优越性.第二部分论述了扩大罚金刑适用的时代根据.第三部分论述了罚金刑与短期自由刑.第四部分为结语.
分 类 号: [D9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