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朱炳祥
学科专业: C03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
摘 要: 宗族(家族)文化是中国农村生活的一个重要层面,村民自治更是中国政治制度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该研究选取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屏风村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宗族弱化的视角来看待当今的宗族问题及其与村民自治之关系.历史上,屏风村曾经存在过严格意义上的宗族组织,有族长(管事的)、族谱、族田、族规、宗祠以及以龙灯文化为代表的宗族文化.由于交通闭塞、资源贫乏,屏风村宗族组织曾经承担了绝大部分的乡村自治任务.但屏风村宗族组织因为经济力量的薄弱,一直未能取得对其他组织或力量的优势,对组织成员无法提供足够的政治和经济保护.屏风村的村治状况和中国大部分农村一样,经历了保甲制度和解放后的土地改革、合作化以及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屏风村宗族组织因此遭到全面严重的打击和破坏,丧失政治、经济、文化等资源和功能,一般只出现在日常生活的少数惯例和仪式中,而活动的主体单位趋小化发展.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家政权力量有选择性地退出、不规范的村民自治给宗族的复兴创造了条件,但是屏风村的宗族组织并没有如中国南方农村重建或复兴,而是处于一种"宗族弱化"的状态.村民日常生活中的宗族意识和活动范围日益狭窄,春节和清明的祭祀也家户化.宗族一般只表现为姓氏共同体,各宗族意识强弱不一致,内部之间具有较为明显的分歧,村民活动以自己切身利益为中心.虽然在很多场合中宗族意识顽强地存在着,但在村民自治中基本不发挥作用.在许多村庄最能体现宗族力量的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各宗姓不仅不能体现宗族的团结,反而表现了各自的分裂.除非极少数危及全宗族(自然村落)利益的场景中,才会以临时性组织的形式进行活动.在村民小组这一层面上,各单一宗族村中房、支结构之间以及非单一宗族村中各宗姓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