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叶兴平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
摘 要: 随着发展中国家对于外国投资态度的转变和国际间投资条约的激增,间接性征收逐渐成为争论的焦点。间接性征收涉及形式多样的政府措施,造成的后果也不同,所影响的投资者财产权和旨在保护的公共利益也千差万别。有别于传统征收形式,它不是明确地剥夺或夺取投资者的财产而使他们丧失所有权,而是在所有权仍属于投资者的情况下,由于政府措施的影响,投资者利益受到重大减损或丧失了实际的控制权。 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研究: 一、主要对国际法上征收制度的历史发展进行总结性回顾,介绍征收制度的历史演变进程和面临的新挑战—间接性征收这一灰色区域,从而指出对间接性征收进行研究和法律规制的重要性。二、主要从理论上分析征收制度和间接性征收。本章分析了合法征收的限制条件,分析了征收制度所保护的公共利益和国家警察力量的性质,并对财产权理论作简要分析,举出国际法对于间接性征收规制的具体表现形式。三、结合NAFTA三个涉及间接性征收的典型案例来进一步探讨对间接性征收概念的定义。四、对于间接性征收的简要总结,指出目前尚无法对间接性征收给出明确划一的定义,对于相关政府措施是否属于间接性征收范畴的判断还需要根据具体个案情况,结合有关条约措辞进行逐案(CASEBYCASE)分析,并对间接性征收判定的要素和原则进行归纳。五、是关于间接性征收研究对我国的实践意义和立法借鉴,进而探讨我国对于间接性征收规范的必要性和提出立法建议。
关 键 词: 征收 间接性征收 蚕食性征收 财产权 公共利益
分 类 号: [D9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