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朱义坤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将对公司和少数股东造成损害。这不仅导致公司内部利益严重失衡,而且违背了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之终极目标。现代公司立法在承认和确立控制股东法律地位和公司事务决定权的同时,更强调对控制股东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本文对控制股东的控制机制进行研究的目的也正在于此。本文构建的对控制股东的控制机制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内部控制机制是指控制股东自身负担的法律义务;外部控制机制主要是指少数股东和独立董事行使权力对控制股东形成约束的制度集合。第一章通过考察约束控制股东的现实性和法理性,提出控制机制的总体原则和框架。第二章研究了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与责任机制。本文在诚信义务规则的制度依据、内幕交易行为是否可以适用控制股东诚信义务规则、注意义务的举证责任和封闭公司的情况等方面均提出较独到的见解。第三章包括表决权修正、少数股东行使法定权利和独立董事制度。借鉴各国立法经验,本部分对我国新公司法相关制度的做了若干评析。
关 键 词: 控制股东 控制权 公司法 法律义务 诚信义务 注意义务 独立董事制度
分 类 号: [D922.291.91 D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