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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至民国时期南昌的地方精英与社会权势转移

导  师: 刘志伟;陈春声

学科专业: F0106

授予学位: 博士后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本文试图通过考察晚清至民国时期南昌地方精英与社会权势转移,论述国家政治体制变革与地方社会权力体系演变的历史过程,探讨中国传统社会近代转型的内在机制。 晚清至民初,南昌地区先后经历了以团练和民团为标志的地方军事化过程。晚清团练的兴起,不仅使南昌地方社会经历了一个重组的过程,还导致士绅的构成由单一向多元转变。新兴的士绅阶层在战后社会秩序重建的过程中,通过对慈善事业、教育体系和祭祀等地方事务建设,在强化传统的儒家道德和价值体系的同时,也一步巩固了自身在地方社会政治格局中的地位。辛亥新旧政权交替之际,政府职能的削弱与社会的动荡不安,导致地方社会一度出现了权力“真空”,民团成为各种基层社会力量重组的舞台。民团的兴起及其与团练之间的异同点,既反映了晚清军事化以来地方社会“自治化"进程,又集中体现了此一时期地方社会的政治格局。 清末废除科举制以后,新式学历取代传统科名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本。从清末至民国初期,南昌士绅积极创办新式学校,逐渐成为地方教育行政的主导力量。由于士绅阶层竞相追求新学历和从事新式教育,造就了大批以新学为依归的新型士绅,导致了士绅构成的转型,尤其是形成了留学生这一特殊的知识群体。然而,无论是接受新式教育的知识群体,还是传统科名的拥有者,他们在地方社会中的地位及作用并无根本区别。民国初期,南昌士绅既拥有传统的社会文化资源,又获得新学这一新型文化资本,既控制各种地方事务,又介入各级地方行政,对地方政局实现了全面控制。 除了介入到新式教育领域外,清末南昌的士绅还借助于各种新式社团和地方权力机构,积极参与振商业、办警察、垦农荒等各种社会事务,获得了新的权力资源。另一方面,由于新式社团和政治机构的出现,地方官长处理地方事务的领域逐渐缩小,导致士绅与地方官长之间关系发生深刻变化,促成了地方社会的自治化。民国初期的议会制度,为士绅阶层提供了新的的政治舞台。由于议会脱胎于清末的谘议局,因而既吸纳了留学生之类的新士绅,又包容了清官僚之类的旧士绅,这就必然导致地方政治派系之争。此后,随着现代政党的发展,议员们先后分化为国民党与进步党、合群社与谠言社,使政治派系之争日益形式化。这一时期的南昌同乡会等社会团体,也都卷入了议会党派之争,这说明议会之争实际上导源于地方权益之争。清末至民国初期的南浔铁路之争,集中地反映了南昌地方政治派系的演变趋势。 晚清时期,由于许多有着科举功名之人转向商业领域,商绅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进而互为一体。清末民初,在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背景下,各种鼓励和保护商人的制度不断出现,商业及其组织开始转型,出现了许多新型的商人和商会这一新式社团。而地方自治、新式教育等一些列制度创新,又为商人与商会全面介入地方政治生活提供了新的舞台,商人与商会组织成为社会变革的主导力量之一。他们既创办新式学校,又参与谘议局等现代政治机构的筹建,对地方政局产生了深刻影响。 明末清初以来,在国家制度和士绅、商人等精英阶层共同塑造下,南昌地方社会形成以家族组织、神庙系统、慈善组织为主体的地方文化传统。这些文化传统在清末民初的“大变局”中虽一度受到冲击,但由于地方精英阶层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创办慈善事业、重建神庙祭祀系统、加强宗族建设、扩大族际联盟等形式,继续宣扬儒家的道德观念,维护以传统礼教为基础的社会秩序,因而并未出现断裂,而是得到了持续发展和不断更新。。更为重要的是,在地方精英创办新学、推进地方自治、参与议会政治等“现代化”活动中,各种传统社会文化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和转化,从而实现了传统与现代因素的有机结合。 本文关于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论述,主要基于对南昌地区的历史考察,未必适用于国内其他区域。因此,还必须进行更为深入的区域比较研究。此外,在近代南昌卷入“大变局”的历史过程中,国家与社会、传统与现代的互动过程尚未全面展开,因而也难以充分揭示其内在机制。总之,从更大的历史时空审视中国近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仍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关 键 词: 地方精英 社会权势转移 晚清民初 江西南昌

分 类 号: [K258]

领  域: [历史地理] [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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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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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人文科学学院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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