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董立坤
学科专业: C0109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
摘 要: 该文共分六部分:绪言部分 司法审查在wto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对wto成员的意义.第一章"司法审查制度的概述".首先论述了司法审查的概念、理论基础与历史沿革,推导出英美法系关于司法审查的传统理论,然后澄清了司法审查制度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第二章"wto对司法审查的要求".首先将wto法律文件中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一一罗列,并参照《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对于司法审查的主体"judicial,arbitral or administrative tribunals",做出了较妥切的界定,然后从上述规定分析得出wto司法审查制度的特点,并着重分析了司法审查主体多样化的原因.第三章"中国对司法审查所作的承诺".通过分析中国在加入议定书中对司法审查所作的承诺,提出行政复议审查与法院审查一同构成中国司法审查的两部分,并简要罗列了承诺与现行司法审查制度的差异.第四章"建立与wto相适应的司法审查制度".该章共 分五节,分别从司法审查的范围、标准、程序提起人、最终救济方式以及司法审查主体独立性五方面出发,详细分析了现行司法审查体系关于上述问题的规定及弊端、wto规则的要求,从而提出较为具体的设想以完善中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结论部分 总结wto与中国司法审查制度之间的联系,并认为中国应当以加入wto为契机,切实完善法制.
关 键 词: 主体独立性 程序提起人 最终救济方式 司法审查制度 规则 中国
分 类 号: [D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