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张雁;邹振声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我国当前住房保障政策的主体内容之一,是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广州市作为最早实施该政策的城市,投资63亿多元,为3万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解决了住房问题。经济适用房也作为现阶段广州市解决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之一。但经济适用房在运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令人关注的问题,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了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建设规模偏小、建设规格偏高、总价过高、销售过程管理不严等。 本文以广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发达国家公共住房政策的比较研究,同时结合国家政策和广州市的基本情况,在研究经济适用房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经济适用房政策进行经济分析的基础上,发现经济适用房在广州的建设力度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经济适用房政策不是阶段性、过渡性政策。应从政府保障的角度,大利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的实施,扩大规模,规范管理,合理安排土地和资金,使之成为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目前广州市的经济适用房供应量仍然不足,可以考虑购置多种形式的房屋作为经济适用房。并提出经济适用房的合理规模、完善公共住房金融体系、改变经济适用房产权形式和改进土地出让政策等四点建议。 根据《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广州市“十一五”期间将建设完成政府保障型住房900万m2,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40万m2,建设规模大幅扩展。未来经济适用房的研究内容将是结合各地方的经济情况及房地产发展情况,在满足社会住房保障需求的要求下,得出准确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以及全面掌握经济适用房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和促进的作用。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