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欧晓明;万忠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农业大学
摘 要: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国各大中城市开始了城中村改制的探索,“撤镇设街”、“撤村改居”逐步铺开,城中村演变成了向现代化城市区域迈进的村改居社区。截至2005年8月,我国共有社区居委会7.78万个,其中,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约8000个,占总数的10.2%,约有4200多万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转为城市居民。村改居社区作为城市化过渡时期的产物,兼具了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某些特质,但又与二者有实质区别。由于村改居社区目前尚处于建设初级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其中,集体经济承担着居民分配、就业、福利公共事务开支等重任,是各项社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大多实行股份合作制,我国的股份合作制是在既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所创造的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不仅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泛而多样的制度选择空间,还以其独特的优势适应了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集体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需要,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股份合作制的制度局限性日益显现,这种局限性客观上也影响了其制度绩效的释放。实际上,股份合作制只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选择,它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实现三个转变,即从社区型向企业型转变、从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目前,由于村改居社区建设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国内外对村改居社区的研究很少,专门针对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形式问题的研究更少。本文主要采取理论分析结合实际考察的研究方法,以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比股份合作制与股份制的差别,从理论上得出市场经济条件下,股份制的这种制度安排比较适宜推进集体经济的再发展。同时,针对村改居社区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收集数据,并对现状进行分析,对如何完善现行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进行了思考,依据理论提出改善的具体建议,提出公司化改革的具体思路。本人认为,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改革与发展与同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终极目标应当是一致的,就是要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开放性的现代企业制度。 本文对村改居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开展研究,目的就是为了摆脱村改居社区目前疲软的经济发展势态,创造更大的经济收益,使经济组织内部管理运作更规范,组织形式更加成熟,同时也加速推进村改居社区的集体经济走向市场,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村改居社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理论发展的角度看,本文总结了这些年来村改居社区自身经济建设的经验,丰富了社区建设理论,从理论指导实践的角度来看,利用广东的经济发展模式对国内其他省份的经济发展的示范作用,通过对广东省一个典型的村改居社区经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完善村改居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不仅能使村改居社区在进行经济建设时更加合理、科学,也为构建村改居社区经济管理体系,开拓领导者的经济发展思路,加强政府部门对村改居社区工作的指导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分 类 号: [F290]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