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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

导  师: 欧晓明;万忠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农业大学

摘  要: 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量很大(东莞村组两级集体资产总额占广东全省集体资产总量的比例达四分之一以上),东莞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状况对东莞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和转型,乃至对整个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转型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本课题旨在以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变革为个案典型,深入探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组织形式与治理模式的变迁路径和创新机制,总结工作经验,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剖析新矛盾,探索新思路,寻找新措施,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决策参考。 本文运用现代法学、统计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结合案例调查和实践考察等办法,首先对我国集体经济、合作制度、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特征、优势和制度缺陷等做了比较系统全面的概括归纳,明确地提出了集体经济的改革方向和制度变迁路径,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价值;其次对广州天河、深圳横岗模式和佛山南海模式等早期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改革样板的历史背景、制度特色、制度缺陷、演变过程与改革趋势作了简要考察分析,探寻了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变迁的轨迹;最后对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工作进程、基本内容、主要特色、主要成效作了比较系统地总结分析,深入地研究了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分析了矛盾产生的原因,明确地提出了东莞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今后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治理对策,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通过对股份合作制理论进行分析和对东莞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践实证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东莞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在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和市场经济政策,及东莞农村逐步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东莞广大农民对分享集体经济收益的强烈诉求,以及东莞政府为了保持公有制经济地位、维护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政治要求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所进行的一项改革,是东莞政府缓解农村社会矛盾与冲突的重要手段,是东莞农村社会经济管理转型时期的客观产物,也是东莞农村各种利益群体相互博弈与合作的必然结果;(2)东莞农村股份合作制虽然是在东莞各级政府推动与控制下所发生的典型诱致性制度变迁,但它十分有效地规避了制度变迁所可能带来的各种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大大节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交易费用,切实地保护了东莞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序上解决了本市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一些重大矛盾;(3)东莞农村股份合作制存在先天制度缺陷,在未来的发展和运行中必将面临各种各样新矛盾和新问题,需要付出额外的交易费用和改革成本;(4)东莞农村股份合作制只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向市场化和企业化的中间过渡形式,其治理结构亟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要保障东莞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和股份合作制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国家统一立法和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还要求各级政府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大力的支持和严密的监管。

关 键 词: 城市化 农村集体经济 股份合作制 治理结构

分 类 号: [F321.4]

领  域: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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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暨南大学
机构 华南农业大学
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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