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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广州近代(1840~1949)市政制度对城市空间的影响研究

导  师: 许学强

学科专业: G0502

授予学位: 博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清末民初,是中国动荡而寻找新政的年代,这一历史阶段(1840-1949)对于广州的市政历史而言是颇为重要的时期,近代市政制度的产生影响着城市空间演变。 海内外对中国城市史的研究,涉及的领域广泛,学科不同而关注的重点和研究方向差异很大,但多着力于自身学科领域。制度与空间的关系,涉及不同学科,其研究领域有待拓展,本研究力求通过跨学科的研究,理清近代广州管治系统,探求市政制度对城市空间影响,为今天的制度建设和城市发展提供历史借鉴。 在清末民初这一历史时期,在政治层面上如何实现城市的自治,在空间建设上如何体现与欧美可以媲美的现代城市环境,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寻找答案。 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公所及市政厅的成立,就政治制度改革意义而言,体现了地方“自治”的思想开花结果了;于城市秩序的维护而言,明晰了组织机构的形式,形成地方城市政府行政主导机制;从城市空间组织而言,城市有了空间秩序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并形成有关规范与计划对城市长远发展负责。传统的城市空间组织,围绕的仅仅是皇权代表机构衙门有限的区域,城市政府的诞生与运行,使城市空间更广泛地服务于大众,而且创造一系列的城市空间为大众所享用。作为“省会城市”的广州,产生独立的“市”建制,实现了省与市二级政府权力的分离,城市政府获得城市事务的主导权。 这一时期,大批留学归国、学有专长的人员直接从事于市政管理,主导了大量实践性较强的制度设计。尤其是担当了市长这一重要的地方行政首长角色,权力、执政理念影响了城市化的进程。孙科、林云陔、程天固及刘纪文等人,从制度的设计、推行到实践,成为建立以及诠释广州市政制度的最直接与关键的人物,对后世如何建立和继承一个较为稳定的制度运作框架产生深远影响。 广州近百年前起步的市政制度的实践,是中国市政发展历史的里程碑。基于这段重要的历史过程,中国各城市才逐步有了较完整的规划体系,形成了一系列的市政规章,城市规划与各类规范成为控制城市空间发展的重要工具。着眼于物质空间建设市政制度,影响了城市卫生、教育、交通等等领域,深刻改变了城市的社会活动形态,也带来新的城市空间与景观。 理解特定的制度,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从历史走过来的城市。对城市空间演变过程中的历史制度的分析基于权力分配、利益团体利益的实现与规范的引导及控制三方面的要素,行政组织形式、执政者的理念和市政规章是市政制度影响城市空间的三个关键环节。把握城市空间的发展与演变,完善制度,意义重大。

关 键 词: 市政制度 城市空间 空间演变 城市发展

分 类 号: [D693.62]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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