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4年第3期198-203,共6页
摘 要: 在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教育与管理关系的基础上 ,分析了高校学生伤亡事故处理的过错归责及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具体划分了学生伤亡事故中高校的全部责任、部分责任和不承担责任三种。确定了高校承担责任的范围以及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指出了高校学生伤亡事故中责任认定的举证责任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提出了在学校不承担责任前提下处理学生伤亡事故的具体办法 ,并对高校减少和避免学生伤亡事故所应采取的措施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