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汕头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政治与法律》
2004年第3期121-126,共6页
摘 要:
文章针对司法界目前出现的对离婚诉讼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现象,根据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立法的目的和制度特征,结合登记离婚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我国现行的离婚制度,剖析了离婚案件的性质、特点和类型。本文认为,对片意离婚应适用专门程序,对合意离婚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提出了将离婚案件一律纳入诉讼领域的立法建议。
关 键 词:
离婚程序
专门程序
简易程序
登记离婚
片意离婚
合意离婚
离婚制度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