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出 处: 《武汉金融》 2004年第5期14-17,共4页
摘 要: 我国现行法规禁止金融机构混业经营,但事实上存在着金融控股权混业的现象。本文依据一些典型案例,将我国金融控股权混业归纳为四种模式,并探讨了这些经营模式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方向。作者认为,企业边界的扩张、产业边界的模糊必然产生金融功能内部化和金融控股权混业;这种经营模式有利于企业增强经济实力、参与国际竞争,今后在我国还将进一步发展;政府对金融控股权混业应采取疏导的政策,同时对监管体系进行适当的改革。
关 键 词: 金融控股权 混业经营模式 中国 监管体系 金融管理体制 营销策略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