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人民司法》 2004年第4期32-35,共4页
摘 要: 量刑达到平衡是刑事审判所追求的目标。造成量刑失衡的原因主要有刑事立法不完备、法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审判体制存在问题、法官头脑中错误观念的影响、治安形势的影响、社会舆论的干扰等因素。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认为,矫正量刑失衡的有效对策是:完善刑事立法,使罪与刑、刑与刑之间相适应和协调;深化法官制度的改革;改变传统的审委会定案方式,重新定位和分配其职责权限;由最高法院组织汇编量刑的判例;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发布量刑指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