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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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出 处:
《工业技术经济》
2004年第2期116-117,共2页
摘 要:
由于没有历史交易数据可供参考 ,可比公司倍率法在世界范围内被越来越多的用于I POs股票的发行定价中。然而受到市场效率和已上市公司数量的限制 ,可比公司倍率法在我国现阶段应该慎重使用。同时指出 ,该方法在内容上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 ,主要是没有考虑新股长期价格表现问题和生存期限问题。
关 键 词:
新股首次公开发行
中国
市盈率
股票发行价格
证券市场
券商
定价方法
可比公司倍率法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