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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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律适用》
2004年第3期56-58,共3页
摘 要:
我国期货交易所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经中国证监会特别审批设立的会员式企业法人。其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性管理,并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在期货交易法律关系中有着极为特殊的身份。期货交易所是否属于期货交易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
关 键 词:
期货交易制度
民事责任
法律地位
交易程序
交易民事主体
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