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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内地、港、澳三地合同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An Analytical Study on Conflict of Contract to the Mainland, Hong Kong, and Macao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出  处: 《政法学刊》 2003年第4期42-45,共4页

摘  要: 我国内地、香港、澳门三地的合同法律制度有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当事人的能力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法律冲突在所难免。解决三地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的首要原则是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应作为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有些合同有其特殊性,可做例外处理,直接指出其应适用的法律。 The mainland legal system of contract differs greatly from Hong Kong and Macao's.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conflict of contracts and presents a lot of suggestions and ideas about how to settlement of these conflict and application of law.

关 键 词: 法律冲突 香港 澳门 合同 法律冲突 意思自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 合同法 合同效力 合同当事人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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