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出 处: 《行政与法》 2003年第10期62-64,共3页
摘 要: 非营利组织是与政府机构和市场机制相平行的一种制度安排,作为制度安排,它同政府与市场一样存在着失灵。我国非营利组织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伴随政府职能转变而发展起来的,它自身存在资金、人才缺乏和组织目标不明确等问题。目前正面临社会需要非营利组织充分发展以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而非营利组织本身发展又难以为继的困境。由此,笔者建议采取如下对策:明确非营利组织的组织使命、加大对非营利组织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大对非营利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