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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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仲裁研究》
2014年第3期84-95,共12页
摘 要:
为了遏制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短时期内飙升之态势,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的房贷政策,直接影响到了部分购房者贷款购买商品房合同之履行。在合同对因政策影响到购房款支付方式有明确约定之情形下,未经改变付款方式的协商而直接要求以"情事变更"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不但在理论上难以成立,在司法实践中也难以得到支持。
关 键 词:
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贷政策
情事变更
解除合同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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