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农业大学
出 处: 《广东档案》 2003年第6期38-40,共3页
摘 要: 《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198年国家教委6号令)规定了"高等学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课题组立卷制度。"同时,明确了高校档案馆对各部门档案的业务指导职能。然而,在具体实施这一规定时,由于多数高校具有历史悠久,分分合合;档案库存量大,门类载体多、内容丰富;管理部门、专业院系多,地点分散;档案人员少,素质参差不齐,工作量大等特点。这就给部门立卷业务指导工作带来了困难,使部门立卷难以实行,即便实行了效果也不尽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