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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出 处: 《新西部(下半月)》 2007年第11期
摘 要: 传统的公共产品理论将政府确定为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的唯一提供方,但是政府在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会产生公共产品供应短缺和效率低下的危机。因此,需要重新审视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唯一提供者的理论,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稳定、高效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公共交通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也应该积极借鉴、探索有效供给途径,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资源优化配置、满足市民日益多样化的出行要求。
分 类 号: [F572.88]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