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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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所
出 处:
《当代法学》
2003年第12期74-76,90,共4页
摘 要: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各国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目前只有几个少数发达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主要有加拿大的《环境评价法》和日本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下文简称《环评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立法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立法化使环境法的损害预防原则在实践中得以具体落实。
关 键 词:
公众参与制度
环境保护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参与范围
救济程序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